网络配图
导语
在莆田涵江经营水族馆的男子王某,收购了11只鹦鹉用于售卖,不料因此获刑。
近日,莆田涵江法院审结此案,王某犯非法出售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,判处有期徒刑二年,缓刑三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。
网络配图
据了解,被告人王某一直在涵江以经营水族馆店为业。年6月底,康某带了11只鹦鹉到店,被告人王某收下并放在店里出售。次月,莆田市涵江区自然资源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,当场查获上述11只鹦鹉。
案发后,经鉴定,所查获的11只鹦鹉均为鸟纲鹦形目鹦鹉科小锥尾鹦鹉属物种,列入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》(下简称“CITES”)附录Ⅱ,价值11万元。
网络配图
据介绍,鹦鹉羽毛艳丽,性格温和,亲近人类,擅长模仿,一直以来都是人们钟爱的饲养对象。
网络配图
但鸟纲鹦形目所有种,除鸡尾鹦鹉(别名玄凤鹦鹉)、虎皮鹦鹉、桃脸牡丹鹦鹉、红领绿鹦鹉等物种外,均被列入CITES附录Ⅰ、附录Ⅱ,属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。
根据《刑法》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,“非法收购、运输、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”
法官提醒
收购、运输、出售上述列入CITES附录Ⅰ、附录Ⅱ的鹦形目所有种,都会触犯法律。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,也是禁止非法收购、运输、出售的。
如果想饲养鹦鹉的话,先确定一下鹦鹉的品种,看看是不是法律规定不得收购、出售的品种再购买。
当前是新冠肺炎疫情
防控工作的关键阶段,
病毒源头则直指野生动物非法交易,
“舌尖上的肺炎”让人民再次体会到
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。
野生动物保护工作,
不能仅仅停留于嘴上、纸上,
更应该落实在每位公民的行动上!
-END-
来源丨海峡都市报、东南网、网络综合
莆田通整合编辑(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)
预览时标签不可点
转载请注明:http://www.cuiniaoa.com/hgfz/578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