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月13日晚,麻步派出所成功救助了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。
资料图
当晚,麻步派出所接市民温先生报警称,自家阳台飞进一只幼鸟,任凭怎么驱赶都不肯离开,怀疑是受了伤。接警后,民警迅速赶到温先生家中,只见一只鸟蹲在阳台角落无法飞翔。该鸟头顶、头侧、后颈、颈侧都有黑色羽干纹,民警初步判断,其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。民警一边小心翼翼用空桶将其保护起来带回所里,一边联系上了温州动物保护协会。
次日一早,温州动物保护协会的工作人员来到所里,确认该鸟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。看样子才刚刚成年。为了更好地照顾“小家伙”,让其早日重返自然,工作人员在感谢了民警的救助行为后,将小鸟带回基地进一步救治。
来源:平阳县传媒中心
记者:郑方芳通讯员:苏志远蔡梦露
编辑:林锦屏版式:硬盘君
责编:朱伟伟审核:刘伦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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